無可避免的審判:因為以色列人違約、干犯律法,所以敵人要如鷹來攻打以色列人,雖然以色列人臨災難前表示要悔改,還是沒有用。耶和華要審判「撒馬利亞牛犢的罪」:1.以色列人自己立君王首領,沒有經過神。又為自己製造偶像,神要消滅這偶像。 2.神已經丟棄以色列人所造的牛犢,並且向拜牛犢的人發怒。以色列人既然可以盲目到拜假神,那所求的必然徒勞無功,所求的豐收一定不可能應驗。3.以色列人的外交現狀就如上文所說,邁入被人吞吃、日漸衰微的境地。以色列與猶大不理會神的律法、忘記耶和華,依靠自己的堅固城池,神要追討他們的罪孽。當時一般平民百姓並不懂文字,也不可能有書籍,都必須靠祭司來教導律法,祭司一失職,百姓自然以為律法與自己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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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經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?對自己有什麼提示?
以你所讀的經文,向神讚美、認罪及祈求?
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賽 17-19 弗 5:17-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