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與利未人的條例:一)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。二)祭司可以得到的賞賜。三)利未人所當得的。四)利未人的十分之一 。利未人已經領受了以色列人所奉獻的十分之一,但他們不能把自己當成是恩典的終點,也必須把最好的十分之一再獻給祭司。我們中間領受眾人奉獻的傳道人或教會組織,是否也把十分之一再奉獻出去,還是自比於至高的祭司階級,成為恩典的終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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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經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?對自己有什麼提示?
以你所讀的經文,向神讚美、認罪及祈求?
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詩94-96 羅15:14-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