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爭相關的律法。1.戰爭時要仰賴神,不要懼怕敵軍。有顧忌的,膽怯的都可以豁免戰爭。2.對於一般的城邑,一定要先講和。如果城裏的居民肯順服,就不要殺戮。如果城中的居民不肯講和,就殺滅男丁,但保留婦女、孩童與牲畜的性命。3.對於迦南城邑,則要滅絕淨盡,以免學習其惡習得罪神。4.戰爭時要保護植物,除非確定是不結可食用果子的樹,否則不能任意砍伐。這一段是以「不膽怯」為參與戰爭的戰士所應該具備的主要素質,排除那些不適合參戰的(即使軍隊因此變小),相信神同在,成為真正的「神的軍隊」。我們面對各樣的事工時,是否也會膽怯?我們是否不顧一切強拉剛結婚的、家中有工程的、剛換新工作的(尚未享受過工作果實的)人來參與自己覺得人力可能不足的事工?
寫下對您有感動的一節經文:
這段經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?對自己有什麼提示?
以你所讀的經文,向神讚美、認罪及祈求?
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利1-3 太24:1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