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10日(日)經文:羅馬書3:27-31

稱義教理的結論:一)人既因無力行善稱義,這立功積德換救恩之法便告無效,不能成為人向神或其他人誇口的根據。二)所以結論就是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是靠著遵行律法(積德行善換救恩之法)。三)神既是所有人的神,就不管人的身份如何,祂都要宣判信耶穌的人為義。四)這樣我們是不是用信心使律法失去效力了?不是!乃是更堅定了律法的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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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何1-4   啟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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