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祭司罪行的審判誡命既然是傳給祭司,祭司不聽從,就要被咒詛、被除滅。
祭司被刑罰,是為了堅固神與利未立的約。神把律法託付給祭司們,
並要他們與神同行,就可以使人離開罪孽、學會律法。
目前的祭司卻偏離正道,使人在律法上跌倒,因此耶和華要讓祭司被眾人藐視。
現在的我們似乎也負擔著以往祭司部分的工作,
我們有時也教導聖經,有時也討論神學,那我們能夠
「口中存真實的律法,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」,
以致許多人能夠透過我們回頭離開罪孽嗎?我們能夠勝任擔任神使者的身份嗎?
寫下對您有感動的一節經文:
這段經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?對自己有什麼提示?
以你所讀的經文,向神讚美、認罪及祈求?
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詩 140-142 林前 14:1-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