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月18日(四)經文:約伯記4:12-21

以利法透過靈異的經驗,知道神比人公義、超越。而人是會迅速毀壞消逝的存在。神蹟不等於信仰、直接默示不代表處處正確、靈恩不代表靈命、恩賜不等於生命成熟、經驗不等於真理。我們的屬靈生命又是處在怎樣的一個光景中呢?

寫下對您有感動的一節經文:
這段經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?對自己有什麼提示?
以你所讀的經文,向神讚美、認罪及祈求?


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創43-45  太12:22-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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