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6月8日(六)經文:以弗所書2:1-10

得救的經歷:一)以前的景況:死在過犯罪惡之中: 1.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。2.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。3.行事為人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─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靈。4.我們在悖逆之子中間行事放縱肉體的私慾。5.我們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。 6.是可怒之子(和別人一樣)。二)得救的原因:神有豐富的憐憫,神愛我們的大愛。三)得救之後:1.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(得救是本乎恩)。2.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。四)神拯救的目的: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,顯給後來的世代看。五)得救的基礎:1.本乎恩;2.因著信;3.是神所賜的: (1)不是出於自己;(2)不是出於行為(免得有人自誇)。六)結論:我們是神的工作(在耶穌裡作成),為要叫我們行善(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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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代下30-31 約 18: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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