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子之間的關係:1)前提:子憑自己不能做什麼→看見父做,子才能做。→父所做的事、子也照樣做。2)父的計劃:a.父愛子,將一切所做的事指給子看(使子可照做)。b.要將更大的事指給子看(讓子做更大的事)→要叫人希奇。→這事就是叫死人復活。c.父將審判的事交給子→叫人尊敬主如尊敬父一般。3)人的反應與結果:a.聽耶穌的話,信天父者有永生→已經出死入生了。b.現今是死人因耶穌的話復活的時候了→因為父有生命,也賜給子有生命。c.因為耶穌是人子,天父給祂審判權→死人都要復活受審。→耶穌的審判是公平的,因為祂只求天父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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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 賽 47-49 帖前 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