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8月27日(三)經文:阿摩司書 3:1-15

審判的基礎:1.神有主權:以色列人是神從埃及帶上來的。2.關係獨特:神在萬族中獨特的揀選了以色列人。先知發言的緣故:1.凡事必有原因。2.先知發言也是因為耶和華的指示。罪行與審判:1.撒瑪利亞城內公義混亂,欺壓之事不斷,人們在家中累積暴力與毀滅,不知做正直之事。2.神的審判之一:敵人圍攻、搶掠城堡,僅極少數人得救。3.神的審判之二:審判宗教上的罪( 王下 23:15 記載此審判的實現)。4.神的審判之三:剝削者的奢侈房產要被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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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詩120-122   林前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