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受世界的應許,藉信達成:1.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要承受世界不是透過律法,而是透過因信而得的義。2.若是屬於律法以下的人才是後裔,那人的信就沒有作用,神的應許也就無效了。所以不可能是屬於律法以下的人(血統上的猶太人)才是後裔(所應許的世界繼承者)。 3.律法是惹動天譴(神罰)的,哪裡沒有律法,哪裡就沒有違反律法的事。4.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於信,因為是本於信,因此就是神的恩典,這是為了讓應許一定會歸於一切後裔。這些後裔不單包含屬律法的以色列人,也包括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心的人。 5.亞伯拉罕是我們(猶太與外邦基督徒)的父,應驗了聖經所說「我立了你作多國的父」,這應許是在他所相信的那個生命給死人,使無變有的神眼前的。亞伯拉罕相信神是「造物者」,那我們真相信神是「造物者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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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何9-11 啟3

聖經裡因信稱義的證據:一)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與行為、割禮無關:1.若因信稱義是神的救贖方法,那以色列人所尊敬的祖先亞伯拉罕又如何了呢?難道他的稱義與行為無關? 2.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可以誇口,因為他靠自己達到神的標準,然而根據舊約聖經的記載可知他也是因信稱義。 3.做工的人得工資是他應得的,不算是恩典,人如果靠自己達到神的標準,神本該稱他為義,沒有恩典可言。對於那些沒有做工,但是那信靠「稱人為義的神」的人,神要因他的信(而非行為)稱他為義。  4.引聖經證明因信稱義是存在的,而且是有福的。5.聖經是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就算為他的義」,經文並無「割禮」一字,那稱義的福氣難道僅限於受割禮的猶太人能獲得?6.保羅再用亞伯拉罕的經驗來證實割禮與稱義無關。.結論:亞伯拉罕是所有信而被稱義之人的父親,不論是不是受過割禮。 當日的割禮成為人自誇的藉口,今日的洗禮、方言、浸禮….會不會在我們心目中成為另一種割禮,使我們失去信而被稱義的機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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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何5-8  啟2

稱義教理的結論:一)人既因無力行善稱義,這立功積德換救恩之法便告無效,不能成為人向神或其他人誇口的根據。二)所以結論就是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是靠著遵行律法(積德行善換救恩之法)。三)神既是所有人的神,就不管人的身份如何,祂都要宣判信耶穌的人為義。四)這樣我們是不是用信心使律法失去效力了?不是!乃是更堅定了律法的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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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何1-4   啟1

因信稱義的本質:一)神的義在律法外顯明出來:1.前文提到人根本無法自救,靠自己是完全沒有希望的,所以神提供了另一條與律法無關的出路,且此出路有舊約聖經為證。 2.這個外加的義,就是神把義加給一切信耶穌的人,而沒有差別待遇。二)因信稱義之理:1.外加的義沒有差別待遇,為什麼呢?因為在神眼中,每一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人的處境一樣所以不必差別待遇。 2.如今因為神的恩典,且因為耶穌基督的替贖,無力行善的人就可以白白被宣判為義。3.神把耶穌當成挽回祭,是要憑耶穌的血和人的信,顯明自己的公義。4.祂先用寬容的心,容忍人先前所犯的罪,好在現在顯明祂的公義,並且使祂即使宣判信耶穌的人是無罪的,也還是公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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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但11-12  猶

全世界被定罪:一)人人都在罪惡下。二)聖經對普世敗壞的證明。三)律法的作用:1.舊約聖經裡的話是向律法以下的猶太人說的,為要使人在神審判時不能有什麼藉口。2.沒有人能靠遵守律法得以被宣判為義。3.律法的功能是「叫人知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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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一切讀聖經(一年讀經計劃): 但8-10   約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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